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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沪(2017)松字不动产权第039293号不动产权证书灭失(遗失)声明

沪不动产登(2018)第007654号

    本人(单位) 潘顺晨、张岚不慎将坐落在松江区荣乐西路1058弄11号502室,证号为沪(2017)松字不动产权第03929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611号
受理时间:8:45-11:30 13:30-16:30
联系人:李毅    联系电话:57727927
    
声明人:潘顺晨、张岚
 
2018年07月10日
    

关于沪(2017)松字不动产权第039293号不动产权证书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潘顺晨、张岚不慎将坐落在松江区荣乐西路1058弄11号502室,证号为沪(2017)松字不动产权第03929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
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611号
受理时间:8:45-11:30 13:30-16:30
联系人:李毅 联系电话:57727927

声明人:潘顺晨、张岚
  
2018年0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