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沪(2017)金字不动产权第012750号不动产权证书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张卫忠、罗莉莉、王林珍不慎将坐落在朱泾镇北圩新村262号,证号为沪(2017)金字不动产权第01275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金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金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卫零路47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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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胡旭东 联系电话:57962601
声明人:张卫忠、罗莉莉、王林珍
2018年07月10日